2025年初,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《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25〕136號,簡稱“136號文”),標志著新能源電價全面進入市場化階段。
與此同時,《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》正式落地,對分布式光伏的分類管理、并網模式、市場化參與等提出新要求。
面對政策與市場的雙重變革,行業亟需理清政策邏輯、破解執行難點。
本文從政策核心、執行挑戰、應對策略三個維度,結合十三項具體建議,深度解析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方向與落地路徑。
一、政策核心:市場化改革與分布式光伏新規的雙重邏輯
1、136號文的三大核心機制
全面市場化定價:新能源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,電價由中長期交易、現貨市場等形成,終結固定電價模式,推動發電側與用戶側直接聯動。
差價結算兜底機制: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實行“多退少補”,當市場價低于機制電價時,由用戶側分攤差額;當市場價高于機制電價時,用戶可分享超額收益。
新老項目分類管理:以2025年6月1日為節點,存量項目執行過渡期機制電價,增量項目通過競爭性配置確定電價,兼顧存量收益穩定與增量市場活力。
2、分布式光伏新規的四大突破
分類分級管理:將分布式光伏細分為自然人戶用、非自然人戶用、一般工商業、大型工商業四類,明確接入電壓等級(如10千伏及以下)、裝機容量限制(如單個項目不超50兆瓦)等標準。
并網與調度升級:新建項目需滿足“可觀、可測、可調、可控”技術要求,存量項目需在2027年底前完成改造,強化電網對分布式電源的調度能力。
市場化交易破冰: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,允許大型工商業項目采用“自發自用余電上網”模式,探索綠電直供交易,激活分布式光伏市場價值。
消納責任強化:建立分布式光伏開發與電網承載力匹配機制,對超載區域暫停新增項目備案,倒逼源網荷儲協同規劃。
二、執行難點:分布式光伏面臨的三大核心挑戰
1、存量與增量項目的利益平衡難題
存量項目收益風險:過渡期機制電價雖高于當前市場均價,但隨著市場化比例逐年提升(如每年增加20%),長期收益穩定性存疑。
增量項目競價壓力:增量項目需通過市場化競爭配置,申報規模需達消納空間的125%以上,邊際出清機制或導致電價逼近成本線,壓縮利潤空間。
2、市場化交易的多維復雜性
電價波動加劇:現貨市場中,光伏出力高峰時段(如午間12-14時)電價可能低至0.1元/千瓦時,影響項目收益率測算。
綠證收益不確定性:綠證交易雖擴大至分布式光伏,但當前綠證均價僅30-50元/個,短期內難以彌補電價下降損失。
交易規則地域差異:各省現貨市場規則、輔助服務品種、差價結算公式不統一,跨區域項目面臨規則適配難題。
3、技術與管理能力短板
“四可”改造成本高企:存量項目需加裝智能電表、通信模塊等設備,單瓦改造成本約0.05-0.1元,對小型項目形成資金壓力。
運營能力不足:從“建設運維”轉向“市場交易”,需具備負荷預測、電價分析、風險對沖等能力,多數企業缺乏專業團隊支撐。
三、應對策略:三大方向十三項執行建議
方向一:政策銜接與平穩過渡
①細化地方配套政策:結合區域消納能力、電網負荷特性制定差異化方案,避免“一刀切”引發市場震蕩。
②建立收益保障機制:對存量項目設置電價波動預警閾值,探索“差價補貼+金融對沖”組合工具,平滑過渡期收益波動。
③規范備案管理:強化自然人戶用項目真實性核查,明確投資方與農戶權責劃分,防范“掛靠備案”法律風險。
④優化接網流程:建立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載力動態評估平臺,優先在負荷中心、增量配電網區域布局項目。
方向二:市場化機制創新
⑤完善差價結算規則:明確機制電價核算公式(如燃煤基準價±浮動比例),建立用戶分攤費用公示制度,提升透明度。
⑥推動綠電價值疊加:探索“電能量+綠證+碳減排”捆綁交易,通過綠色溢價提升綜合收益。
⑦挖掘輔助服務收益:通過配置儲能、參與需求響應等方式,獲取調峰、調頻等輔助服務收益。
⑧打破區域交易壁壘:推動分布式光伏參與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,通過區域市場優化資源配置。
方向三:技術升級與運營提效
⑨光儲一體化發展:鼓勵配置儲能系統,通過“谷充峰放”參與峰谷價差套利,平抑出力波動。
⑩數字化管理升級:搭建智能運維平臺,集成發電預測、交易策略優化、風險預警等功能,提升運營效率。
?負荷精準匹配:與高耗能企業簽訂長期綠電直供協議,提升自發自用比例至70%以上,鎖定穩定收益。
?構網型技術應用:部署具備電網主動支撐能力的逆變器,增強低電壓穿越、慣量響應能力,提升并網競爭力。